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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已经于12月28日正式上线,可以申请喽。
在申请之前,我们先搞清楚这些常见得问题。
1,谁可通过高材通计划申请签证/赴港工作?
「高才通计划」申请签证/进入许可来港工作,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申请类别的资格:
A类申请:在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达港币250 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的人士。全年收入是指应完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包括薪金、津贴、股票期权及从其拥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润。由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不会计算在内。
B类申请: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并在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士。
C类申请:在申请前五年内,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但工作经验少于三年的人士;这类申请受年度配额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类申请并不适用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
2,「高才通计划」如何申请,需要赴港吗?
全程网上递交,所需表格可由入境事务处官网下载,邮件通知获批结果。
3,如何证明我在过去的一年收入达到250万港币或以上?
根据「高才通计划」提出A类申请的人士,他们可递交当地主管当局(例如税务办事处或税收部门等)发出的上一课完税年度的薪俸税评税通知书、申请人的聘用公司向其发出证明股票期权价值的证明文件、申请人拥有的公司的财政状况证明文件(例如最近经审计的财政报告、营业损益表或利得税报税表等)(如适用)。
4,拥有百强大学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是否符合「高才通计划」的B,C类申请资格?
不符合,需要百强大学颁授的本科学士学位。
5,我已根据「高才通计划」赴港,并找到工作,如换新工作是否需要通知入境事务处?
不需要,在有效的签证日期内可随意转换工作。
6,通过「高才通计划」赴港,我的配偶和子女是否可以一同赴港居住?
申请人若透过「高才通计划」获准来港工作,其配偶或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及十八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可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就此,申请人必须证明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远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并为受养人提供合适的居所。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 欢迎留言共同探讨哈~